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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国三”车用柴油未全面到位

2014/05/13

       工业和化部发布了今年第27号公告,明确“国三”排放水平的车销售截止日期为2014年底。至此,柴油车排放全面升级到“国四”标准的时间最终确认。

  为了切实有效的推进“国四”标准的实施,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开展了大量的研发和生产准备工作。一是不断加大力度,加速新技术的开发和新产品的研制;二是加快推进“国四”产品的认证工作,主要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国四”产品的生产准备;三是有关售后的设施准备和销售服务人员也基本到位。

  中汽协会正积极组织国内主要的柴油车生产企业,总结以往排放标准升级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行业自律行为,杜绝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大产品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全面推广,全力支持大气工作的有效推进。

中汽协会认为明确排放标准全面切换的时间与燃油切换时间保持一致,并且提前8个月公布,对全面、有效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下一步标准推进过程中还有一些环境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意见:

  一、油车同步符合治理大气污染需要

  实现排放标准的升级,燃油同步升级是先决条件。燃油品质直接决定排放效果,同时也严重影响、后处理等系统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是引用的欧洲标准。在欧洲,汽车行业直接参与燃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这为最终实现汽车排放提供了保障。欧洲的燃油标准是早于排放标准发布的,配套燃油更是比新排放标准汽车早上市一到两年。这些做法是充分考虑到社会效益、车辆的使用特性以及用户的利益。在以往的排放标准升级过程中,我国因为油车不同步、一致性监管不够、企业自律不足等原因,造成治理大气污染效果打了折扣,行业健康发展的秩序被扰乱,用户的基本权益被损害,汽车行业一直主张油车同步实施的做法。此次,工信部确定全国范围切换“国四”标准与燃油升级时间一致的做法,也是充分分析了燃油对汽车排放、性能、寿命等影响,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工作切实有效等方面考虑的结果。

  二、全国范围“国三”车用柴油尚未全面到位

  自去年底开始,中汽协会组织有关载货车生产企业在国内主要省份开展了柴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截止到4月,对18个省、2个直辖市的672个销售的燃油调查结果显示,已经全部提供“国三”柴油供应,但有一半左右的加油站提供的是普通柴油,而不是车用柴油,且“国四”车用柴油的供应率仅有9.7%。

  现阶段,在“国四”车用柴油尚未全面供应的情况下,采取在有条件的区域先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对稳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是有利的。目前,国内有很多省市地区已经开始严格按照“国四”标准新车注册登记。国内主要货车生产企业“国四”产品的排产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分区域实施“国四”标准一方面提高了污染治理的效果;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短时间内产品全面切换带来的市场波动;第三方面也有利于企业能够有更充分的时间验证和完善产品。

  三、车用供应体系尚未形成

  实现“国四”排放标准,国内重型柴油车采取的技术路线是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路线,而当前国内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尚未形成。根据中汽协会组织的燃油和尿素的调查结果显示,加油站供应率仍然很低, 672个加油站中没有一家专用加注,仅有2%的供应小和桶装产品;18个省的73个地级市的145家大型汽配市场或汽车企业服务站中,桶装尿素供应率也只有58%。

  目前,当务之急是加快尿素加注体系的建设,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在和国道沿线的加油站能供应尿素。同时建立尿素产品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车辆使用阶段的监管,确保用户能按时按需添加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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