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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0日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2014/04/11

中国网4月10日讯发改委今日发布公告称,因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3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4月1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26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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